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巴府发[2009]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通过了《关于巴中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计划报告》,现将我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下达给你们,请据此细化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2009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推进巴中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特此通知
二○○九年四月十日
巴中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按照《巴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发展规划纲要》和市委确定的经济工作总体要求,200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1、地区生产总值238亿元,增长11%;力争达到242亿元,增长13%。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5亿元,增长40%;力争完成166亿元,增长50%。
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亿元,增长11%。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亿元,增长15%。
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实际涨幅控制在5%以内。
6、农民人均纯收入3380元,增加362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0527元,增长10%。
7、出口创汇达到3600万美元,增加38万美元。
8、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
9、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8%以内。
1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11、粮食总产量达到170万吨以上。
二、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强力推进项目工作,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把争取大项目作为争取大政策的主要载体,强力推进项目工作。准确把握投资方向,抓住机遇,抢抓项目,抓紧实施一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灾后重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项目,以项目促投资,以投资促增长。健全完善重点项目协调管理机制,坚持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个项目一个主体,严格执行项目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高效有序推进,争取续建项目提前完工、新建项目提前开工、储备项目提前立项、前期工作提前完成。2009年规划建设项目336个,总投资856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80个,总投资178亿元;新开工项目122个,总投资220亿元;前期工作项目34个,总投资458亿元。要严格执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规划,把灾后恢复重建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实施进度,强化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投融资工作,拓展投融资渠道,认真落实国家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九项措施,融洽银企关系,争取对我市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大额信贷支持。加强和改进市场自主性投资的鼓励引导工作,大力推动居民储蓄和民间资金直接投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