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定期通报无偿献血工作情况,组织对各部门和区县无偿献血工作的考核。

  (三)进一步加强各级卫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组织、管理采供血机构搞好献血招募服务

  市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区县无偿献血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区县卫生部门要制定2009年本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本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市、区县卫生部门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和雇人献血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市、区县献血办要依据《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和市卫生局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市、区县献血办要继续做好无偿献血的社会宣传与对献血者的关爱工作。要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严把输血准入关,搞好临床计划用血,加强对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要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好缺血(包括Rh阴性血液)以及突发灾害事故备血应急预案。

  市中心血站要进一步落实《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树立从献血者血管到受血者血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意识,加强和完善质量体系建设。要搞好无偿献血的宣传、现场招募和对献血者的服务。

  (四)进一步发挥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在无偿献血工作中的作用,动员和招募广大公民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各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和科学的献血知识,加大面对面宣传和招募的力度,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要在市、区县献血办的指导下,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模式,积极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大力推进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抑制献血后的高补贴、长休假,严防雇人献血现象的发生。要加强严寒酷暑季节和节日前后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