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鹤岗市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鹤政办发〔2009〕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推进社区卫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成立鹤岗市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我市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具体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的确定、补助资金的拨付和监管、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钱福永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边炳鑫 市长助理、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李 旭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征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局长
姜道远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关紫樱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海春 市卫生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