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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进一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我市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
  组 长:
  徐祝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马智凯 市政府秘书长
  尹春山 市工商局局长
  孙兆宏 市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副主任
  姚文波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田弘昊 工农区区长
  马立群 向阳区区长
  余 翔 南山区区长
  屈广臣 东山区区长
  刘春波 兴安区区长
  王 成 兴山区区长

  任树庆 市信访办副主任
  刘 飞 市教育局副局长
  葛树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树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丽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福民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永辉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贾维利 市国税局副局长
  于德贵 市联通公司总经理

  梁 军 市电信公司总经理
  杨 玉 市移动公司总经理
  程显明 市银监局副局长
  黄静姝 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 昕 共青团市委副书记
  张艳华 市妇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尹春山(兼),副主任:高星(市工商局副局长)。
  六、成员单位职责
  市工商局负责协调综合和通报查禁传销工作情况,承办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并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查处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考评之中。市公安局负责结合对重点人口、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活动予以打击。并对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信访办负责受理涉及传销活动的信访案件,协调引导信访人到有权处理的责任单位投诉,及时通报信访信息,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
  市民政局负责对因被骗参加传销造成生活无着落的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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