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保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宁波市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保税区环保局(分局):
2008年,我市围绕污染物减排、“811”新三年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市建设等中心工作,全面开展了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省“飞行监测”行动、市“绿剑”系列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等一系列重大执法任务,依法严肃查处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保持了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据统计,2008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644件,罚款总额达5790.3万元,名列全省前茅,其中北仑、鄞州、慈溪、余姚、镇海、宁海等地的执法力度走在全市前列。
目前,我局对各县(市)、区2008年度环境监察工作目标完成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考核评比。为肯定成绩、鼓舞士气,打好新形势下环境监察执法攻坚战,现决定对2008年度全市环境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请各地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先进单位
最佳大队:北仑区环境监察大队
先进大队:宁海县环境监察大队
优胜大队:鄞州区环境监察大队
行政执法进步奖: 宁波国家高新区环保局
信访红旗单位:镇海区环境监察大队
二、先进个人
环境监察标兵:陈韵(支队)、郑忠(江北)、陈卫国(鄞州)、戴德荣(北仑)、陈启昂(余姚)、姚照明(象山)、陈斌(奉化)、陆国辉(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