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备案项目月报。其主要统计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或其他地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工程地址、招标单位(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管理部门、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时间、中标金额、建筑面积、中标单位(人)、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等(见表三)。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项目月报。其主要统计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或其他地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施工许可证编号、发放机关、发证日期、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合同价格、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等(见表四)。
5、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上报房地产开发项目月报。其主要统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或其他地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开发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用地规模、总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在建面积、竣工面积)、开工时间、总投资、销售面积、销售额、销售价格等(见表五)。
6、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月报。其主要统计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或其他地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施工许可证编号、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合同价格、竣工验收备案书编号、发放机关、发放时间、建设单位名称、竣工验收报告日期等(见表六)。
7、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上报房屋销售审批项目月报。其主要统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房屋类别(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或其他地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竣工验收备案书编号、售房单位名称、项目地址、销(预)售许可证编号、批准销售时间、销售面积(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或其他地产)、销(预)售套数等(见表七)。
8、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月报。其主要统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项目地址、总建筑面积、总套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竣工套数、计划投资、实际完成投资等(见表八)。
9、村镇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建制镇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月报。其主要统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分类(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或其他地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地址、建设用地规模、容积率、施工单位、建筑面积、总投资、开工日期、竣工面积、完成投资、销售面积、销售额等(见表九)。
五、本制度报告期为月报。项目报送工作从2009年3月开始。市规划、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每月5日将项目情况报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