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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设厅关于实施《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统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四、各地要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统计工作列为“绿叶杯”竞赛内容,加强考核。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统计信息是全省建设领域一项最基础的工作。经省城镇“绿叶杯”竞赛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将报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统计信息作为城市“绿叶杯”竞赛的重要内容,对各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凡是未能完整、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不能受到表彰。
  五、各市建设、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需将此项工作的负责机构和人员在3月25日前报省建设厅对口业务处室备案。联系人:郭惠杰;联系电话:024-23448608;传真电话:024-23448636。

  附件:项目月报表(表一至表九) (略)

  二ΟΟ九年三月十六日

  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统计制度 (试行)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抄送制度的通知》要求,为落实扩大内需、确保增长方针,及时掌握工业地产、商业地产和住宅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划建设情况,夯实建设领域基础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由省建设厅建立,由县及县以上规划、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上一级规划、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三、本制度的资料来源是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文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工程设计审查备案、工程招投标备案、工程施工审批、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房屋销(预)售审批文件;各级房地产开发和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掌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廉租房建设项目;各级村镇建设部门掌握的建制镇规划审批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四、各市、县规划、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所有申报审批或备案的建设项目,重点是各类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及其他地产投资项目。
  1、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审批项目月报。其主要统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性质(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或其他地产)、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发放机关、发证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地址、建设用地规模、容积率、建筑面积等(见表一)。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备案项目月报。其主要统计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住宅地产或其他地产)、工程地址、建设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发放机关、发证时间、设计产值、建筑面积、施工图审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备案号等(见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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