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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提升省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培育和提升省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国资规划〔2009〕1号)


各省管企业:

  《关于培育和提升省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意见》已于2009年1月7日经省国资委第111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关于培育和提升省管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省管企业由大到强的新跨越,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现就培育和提升省管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意义

  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积累形成,并能保持企业在市场竞争和持续发展中处于明显比较优势的独特能力,是企业资源集聚、管理创新、核心产品创造、市场运作等能力的综合体现。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赖以创造价值的源泉,能够使企业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核心竞争力强弱是企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省管企业经过多年的改革和发展,竞争能力显著提高,但与国内外一流企业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多数企业还没有形成明显的独特竞争优势,创新能力较弱,持续发展能力不足,制约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提升。特别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国内外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并购重组日趋频繁,国际化运作步伐日益加速,省管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形势不断加剧。加快培育和提升省管企业核心竞争力,是适应国内外新形势新挑战、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总体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企业实现由大到强新跨越目标的必由之路。各省管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使命意识,不断创新发展思路,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准确把握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围绕企业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为动力,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能力,打造优势核心产品,有效拓展市场,努力培育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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