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性条口会议实行计划管理的通知
(镇政办发〔2009〕10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精简会议,让各级领导干部腾出更多精力,深入一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全力做好“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从4月17日起,对全市性条口会议实行计划管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需召开全市性条口会议的牵头部门,每半月向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处和相应综合处报送一次经市政府分管领导确定的会议计划。报送时间为:每月15日前和每月30日前。2009年4月份下半月会议计划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2.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牵头部门报送的会议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后,在接报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
3.今后,凡未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会议计划的全市性条口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
4.报送地点: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处。联系电话:84423399、85233399、84423201(传真)。联系人:杨毅、管梅林。
附件:全市性条口会议计划报送表
二○○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全市性条口会议计划报送表
报送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年月 日
序号
| 会议名称
| 拟召开时间
| 拟安排地点
| 出席对象
(含市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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