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把粮食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及早确定当地2009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并在春耕备耕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等进村入户,宣传各级粮食生产政策,发放、张贴政策明白卡(样式见附件),随带粮食订单,组织动员农民多种粮,多签订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严格考核的意见》(浙委办〔2008〕90号)精神,加强对粮食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细化分级考核办法。继续开展粮食生产先进县、乡镇等评选活动。各地要将粮食生产任务层层分解到乡镇、村,将粮食种植面积、粮食订单落实到农户、到田块,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总产量的稳定。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措施和执行方式,建立抽查核实制度,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春耕备耕和“三夏”期间,市农业部门要建立日报制度,及时通报全市粮食生产情况。
二○○九年三月三日
附件:2009年种粮政策明白卡(样式)
政策项目
| 对象
| 标准
(元╱亩)
| 备 注
|
中央政策
| 农资综台直补
| 所有种粮农户。
| 待定
| |
省
政
策
| 大户直补
| 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大户等。
| 20
| 还包括农业部门认定为运作管理规范的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及杂交稻制种基地农户。
|
大户良种补贴
| 全年稻麦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大户等。
| 10
| |
油菜大户直补
| 油菜种植5亩以上户。
| 20
| |
早稻谷最低收购价
| 交售稻谷农户。
| 每50公斤88元
| 晚稻谷另行发布。
|
订单早稻谷奖励(原储备粮收购价外补贴)
| 交售省级储备粮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制种基地农户。
| 每50公斤 20元
| 按订单最高每亩不超过140元。
|
一般农户。
| 每50公斤 10元
| 按订单最高每亩不超过7O元。
|
水稻机插作业补贴
| 应用水稻机插、油菜机收的农户。
| 40
| 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按亩次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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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补贴
| 纳入病虫统防统治面积全季在300亩以上的植保合作社服务的农户。
| 40
| 以农机作业券的形式按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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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政策性保险
| 水稻种植面积20亩(含)以上的种植大户以及水稻良繁基地农户。
| 9或18
| 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或4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10元或20元,其中财政给予每亩9元或18元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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