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补偿标准
各因子补偿标准为高锰酸盐指数每吨1.5万元、氨氮每吨10万元、总磷每吨10万元。
(四)补偿资金核算
各断面补偿资金按不同污染因子的水质指标和断面水量分别核算。
单因子补偿资金=(断面水质指标值-断面水质控制目标值)×月断面水量×补偿标准
断面补偿资金为各单因子补偿资金之和。
全市应缴纳补偿资金=各断面补偿资金之和。
各断面水质、水量和流向由省环保厅会同省水利厅按月核算、汇总与通报。
二、补偿资金分担金额测算方法
(一)补偿资金分担系数确定
根据调查,我市太湖流域相关辖市(区)对京杭运河九里断面、丹金溧漕河白塔断面和通济河紫阳桥断面的污染构成见表2至表4。表中的污染贡献率同时作为测算相关辖市(区)所应承担补偿资金的分担系数。
表2 相关辖市(区)对京杭运河九里断面的污染贡献率(%)
行政区域
| 高锰酸盐指数
| 氨 氮
| 总 磷
|
丹阳市
| 85.78
| 84.45
| 88.07
|
丹徒区
| 14.22
| 15.55
| 1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