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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温政办〔2009〕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平安温州”创建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年”、“两查两保”、“奥运安保”、“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百日攻坚行动”等活动为载体,强化安全责任,深化专项整治,严格执法监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继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的态势。

  根据《温州市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有关部门对签订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11个县(市、区)和10个部门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苍南县、洞头县、平阳县、文成县、泰顺县、永嘉县政府及市交通局、市建设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海洋与渔业局、温州电力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市政园林局较好地实现了三个“零增长”的控制目标和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考核得分在280分以上,考核等次评定为优秀。

  瓯海区、龙湾区政府因部分控制指标得分相对较低,考核得分在260分至280分之间,考核等次评定为良好。

  瑞安市、乐清市、鹿城区政府及市交警支队因较大事故多发,事故总量偏高,考核得分在240分至260分之间,考核等次评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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