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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3.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建设品牌强市。立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基础,推动中小企业联合创牌,打造区域品牌。鼓励和支持出口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质量认证,使国内品牌成为国际品牌。到2011年,产值超100亿元的行业和国字号特色产业基地拥有国家级名牌达到90%以上;主要行业企业自主品牌率达50%以上,拥有自主品牌的出口企业占全市出口企业总数的40%以上,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35%以上;市级以上名牌产品(工业类)生产企业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总销售收入的40%以上。

  (七)大幅提升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支撑能力。

  1.加快“六个一批”创新载体建设。到2011年建成一批为主导产业服务的行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和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其中,市级20家,省级以上10家;建成市级以上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含孵化器)10个。各级政府和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都要高度重视和不断增加科研仪器设备投入,明显改善我市科研物质条件。

  2.加快公共创新平台建设。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面向中小企业,凸现“民”的特色、“活”的优势、“创”的力量,建设一批公共创新平台。一是按照区域行业特点,积极创建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二是加大科技孵化器建设力度;三是围绕温州的重点行业,积极创建本土化、开放型的科研机构;四是通过引进一批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建立一批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为我市民营企业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八)大幅提升科技人才规模和创新能力。

  1.加快实施“新世纪551人才工程”和“瓯江人才计划”,造就一支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创新人才队伍。研究制定有效政策措施,大力培养、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创新团队潜心研究、凝聚人才。到2011年,每万人专业技术人员数达到500人左右,每万人从事研发科学家和工程师达到35人左右,企业研发科学家和工程师占全社会研发科学家和工程师比重超过50%。

  2.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新素质培养工程。深入实施企业家培训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对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现代科技和管理知识轮训,着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战略眼光、开拓创新意识、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企业家。

  3.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推行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制度,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到2011年,新培养4万名高技能人才,全市技术工人达到 55万人,高级以上技术工人比例达到20%。

  4.充分发挥教育对创新人才培养的作用。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都要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到2011年,在温高校博士点和硕士点数量分别达到10个和80个以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达到8万人以上(其中本科生4万人以上,研究生2500人以上)。

  5.加强科技宣传与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加强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类科普设施建设和科普创作,开展全市性大型科普宣传、科技下乡等活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应开设专栏、专版普及科学知识,宣传科学精神,着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贯彻落实科技法规政策,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抓好国家科技法律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和国家扶持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及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与督促检查。重点落实好企业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一系列财税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对新产品产值率在50%以上的企业,每年择优予以奖励。开展科技创新型企业评选工作,对重视自主创新、研发投入大的企业,每年择优予以奖励。发展创新文化,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一是强化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真正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的主体、风险承担和创新受益的主体。二是强化和完善动力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推行期权期股,推进知识资本化,完善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评价和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广大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的积极性。三是强化和完善市场导向的倒逼机制,引导和促进企业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四是强化和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以股份制、理事会等多种形式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各类创新平台和载体,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组织实施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坚持环境、人才、平台、项目“四位一体”,推进科技管理“五个转变”,加强科技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加强重大、重点项目的主动设计和组织实施,提高项目集成度和关联度,合理确定竞争性项目比重。坚持和完善“三审一决策”制度,提高科技项目立项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科技信用制度,加强科技信用管理。

  (四)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提高经费使用绩效。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引导全社会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进一步集中资金,加大科技环境、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农业、节能减排、防灾减灾等公益性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经费拨款方式,加强经费预算管理,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五)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各类银行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质押登记试点,拓宽融资渠道。支持金融产品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高新科技研发保险险种;鼓励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及村镇银行在我市的发展,扶持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创业风险投资,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引进国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鼓励和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投向成长型高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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