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8年度实施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问题的通告
(郑政通[2009]5号)
2008年12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8年度实施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08〕387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95.7790公顷。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条的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2008年度实施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第一大街西、航海东路北;
2.航海东路南、朝凤路西;
3.航海东路北、朝凤路西;
4.第一大街西、经北五路北;
5.第一大街东、经北五路北;
6.第二大街西、经北五路北;
7.第二大街西、经北六路南;
8.第三大街西、经北五路北;
9.第三大街东、经北五路北;
10.第四大街东、经北五路北;
11.第四大街东、经北三路南;
12.第五大街西,经北二路北;
13.第五大街东、经北二路北;
14.第七大街东、经北二路北;
15.第八大街东、经北一路北;
16.第八大街东、郑尉路北;
17.电厂路东、希望路北;
18.冉屯东路东、五龙口南路北;
19.柳林西路西、新柳路北;
20.小铺北路东、沙门路北;
21.107辅道东、陇海铁路北;
22.冯庄路西、端午路南;
23.荷花街西、开元路南。
三、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