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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8年度实施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问题的通告[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8年度实施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问题的通告
(郑政通[2009]5号)


  2008年12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08年度实施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08〕387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95.7790公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郑州市2008年度实施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第一大街西、航海东路北;
  2.航海东路南、朝凤路西;
  3.航海东路北、朝凤路西;
  4.第一大街西、经北五路北;
  5.第一大街东、经北五路北;
  6.第二大街西、经北五路北;
  7.第二大街西、经北六路南;
  8.第三大街西、经北五路北;
  9.第三大街东、经北五路北;
  10.第四大街东、经北五路北;
  11.第四大街东、经北三路南;
  12.第五大街西,经北二路北;
  13.第五大街东、经北二路北;
  14.第七大街东、经北二路北;
  15.第八大街东、经北一路北;
  16.第八大街东、郑尉路北;
  17.电厂路东、希望路北;
  18.冉屯东路东、五龙口南路北;
  19.柳林西路西、新柳路北;
  20.小铺北路东、沙门路北;
  21.107辅道东、陇海铁路北;
  22.冯庄路西、端午路南;
  23.荷花街西、开元路南。
  三、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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