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及早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