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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市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清理逾期未缴土地出让金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市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清理逾期未缴土地出让金工作方案的通知
(温政办〔2009〕57号)


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加强市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清理逾期未缴土地出让金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八日

  加强市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清理逾期未缴土地出让金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城建国有资产处置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市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前期工作,及时清理逾期未缴的土地出让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我市各项经济社会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各项工作实际,按照“统一协调、明确责任、督查到位、建章立制”的原则,切实加强市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各项前期工作,及时清理逾期未缴的土地出让金,努力筹集政府资金,为我市改善民生和城市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督促并会同有关责任单位,开展对拟出让地块的前期工作和已出让地块逾期未缴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地块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欠缴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处理难易程度排定拟出让地块出让计划表和清理逾期未缴土地出让金时间表,认真填写调查表,按规定时限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地点:市行政管理中心8楼2号会议室,电话:88965959,市各有关单位于4月24日前上报),所有调查表格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明确责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单位针对拟出让地块相关的征地报批、拆迁政策处理、土地平整、规划审批、部门衔接等问题以及逾期未缴土地出让金存在的问题,将解决和处理问题的责任、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时间要求,落实到有关责任单位,报联席会议审查后予以印发。市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由各责任单位先排定计划,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发改、国土资源、财政、规划等部门进行研究,并报联席会议审查后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具体经办人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尽快推出净地出让和收回未缴地价款,并及时将进度情况汇总后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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