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切实加强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
24、落实党管农村的工作机制。坚持把“三农”作为党的一切工作重中之重,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新农村建设政策实施监测点工作。市、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党委要有负责分管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强班子、充实力量、改善条件。要适应新农村建设长期的战略的任务要求,市、县两级要成立新农村建设指导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新农村建设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继续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破解农村改革发展难题活动。
25、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先锋工程”,出台村干部关爱激励、村干部素质提升、村级工作运转保障、村级组织规范协调、抓乡促村示范联创等方面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努力构建以村党组织为主体、产业党支部为骨干、专业党小组为基础的农村新型党组织体系。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途径,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乡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广泛开展“千企千村”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发挥“活力和谐企业”在帮助新农村建设中示范作用。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投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党费补助和自筹补充等途径,形成长期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到2011年全市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达到最低财政保障标准。建立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制度。各乡镇党委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落实相应政治经济待遇。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全面推广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严查违法乱纪案件。
26、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乡镇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乡镇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完善乡镇干部驻村工作制度,积极推行“一线工作法”,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形成多渠道选配村干部机制,下大力气抓好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积极探索跨村任职、机关选派任职、退休离岗回村任职等办法。建立《温州市村干部管理考核暂行办法》,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基本养老保险、离任补助等保障激励措施,到2012年全市村党支部书记基本报酬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重视加强农村工作指导员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到2011年基本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加大从农业农村部门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力度。抓好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乡镇普遍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全部建立党员服务站点。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结对帮扶、示范岗、志愿服务等活动。积极在乡镇(街道)普遍建立党员关爱基金,健全农村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关爱帮扶制度。实施流动党员安家工程,探索采取单位管理、区域管理、行业管理、异地管理等多种方式,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