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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17、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各地要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有利机会,抓紧做好农村新社区布局规划调整,合理安排城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庄分布、基础设施、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要留足农村建设发展空间。要把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建设作为重大战略举措,深入实施中心镇、中心村培育工程,继续开展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迁移高山村、改造城中村工作。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农村公路联网工程步伐,推进农村电气化改造,加快农民安全饮用水工程进度,兴办农村文体场所。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纳入城镇建设范围,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投入,保证足额到位,取消乡镇、村级的配套费,尽量减少农民出资部分。对农村基础设施,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全额出资建设、政府集体分担养护”的原则,抓紧制定有效的管理和养护机制。深入实施“千百工程”,大力开展以“五整治一提高”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大整治,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维护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各地要落实当年建设用地计划不少于10%用于村庄整治的政策;对经济薄弱的村,要专门安排村庄环境维护资金予以支持。加大固房工程实施力度,到2012年基本完成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房救助任务,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农房规划建设管理体系和农房防灾减灾保障体系。

  18、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没有集体经济来源的村,其集体出资部分由政府与农民个人按照1:1比例分担。重视解决历史遗留的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各地要专门研究制定相关的保障办法。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与农民收入增长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的筹资增长机制,稳步加大政府投入和提高人均筹资标准。低收入农户参加合作医疗的个人出资部分由市、县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消乡镇一级保障资金配套。实施对农村困难群众教育、医疗、住房等救助和农村受灾群众的救助,促进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稳定农村“五保”对象和集中供养对象的供养水平。

  19、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加大农村校网调整力度,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对低收入农户子女就学要予以困难资助。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开展对农村校网调整后闲置校舍的产权确认,理顺关系,盘活资源。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普及卫生防疫知识,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推进乡镇标准卫生院建设,重点抓好全市113所乡镇卫生院的改造。大力培训农村卫技人才,强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提高农村医疗技术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百镇千村种文化”活动,办好市农民文化艺术节。加快两馆一站(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10年前要按省定标准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任务。加强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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