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形成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和有较高素质的农业经营能人队伍。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深入实施农业“百龙工程”、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落实农业龙头企业的税收、用地政策,各县(市、区)每年要从建设用地中切出10%的用地指标专门用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农产品购销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对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地方所得税、免过桥(涵洞)过路费,优先享受政策性农业保险,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招收大学毕业生享受招收失地农民的优惠政策,对大学生到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就业的,组织人事部门要抓紧研究具体的鼓励政策。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积极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发展效益农业,落实农业走出去的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农业经营能人到市外开发农产品基地,以提高我市农产品供给的保障能力。加大农产品品牌创建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继续组织参加各地农博会和农展会。
11、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不断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农业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支持设施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节水节能、种子种苗、物种保护、疫情防治、生态安全、防灾减灾等装备设施、应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校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骨干作用,重点支持市农科院建设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又在全国领先的重点学科、重点项目和重点基地,同时大力鼓励民办农业科研机构发展,各级政府要制定具体的扶持措施。健全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全面推行责任农技员、首席推广专家、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科技示范县、科技示范乡镇和科技示范户行动计划,市、县(市、区)的科技三项经费要重点予以倾斜。
12、积极创新农业综合服务体系。要把强化农业综合服务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改革创新现有农业综合服务体制机制,推进组织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要推进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稳定市、县(市、区)、乡三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同时要把经营性的农技服务积极推向市场,鼓励发展民办农业综合服务组织,从创办起头三年内全额返回地方税收部分,享受各级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完善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合作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服务水平。整合相关涉农部门力量,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为“三农”信息服务机制。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推行标准化建设,强化生产全过程的检测和监控,建立农产品准入和质量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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