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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6、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村集体和农民依法参与开发,并保障其合法收益。重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建设,抓紧形成城乡统一有形有序的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允许集体和个人把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用地通过土地市场,以公开规范的方式进行出租、入股、出让,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7、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的片区综合价制度,公益性用地征收采取政府主导,依照同地同价原则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并及时足额对村集体和个人进行补偿。其中集体性质的公益性项目用地,在符合规划和大部分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实行非征即用,报县级国土部门备案。经营性用地征收要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过程民主、透明和充分尊重民意,解决好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依法实行对集体土地征收。落实各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并建立专项制度进行严格检查监督。

  四、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8、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安全。全面落实市县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供给稳定、储备充足、调控有力、运转高效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与管护,确保全市2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加大对粮食生产重点县、重点乡镇的财政奖励力度,以及对种粮农民的直补、农机、农资和良种补助力度,市财政今年专门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重点产粮县(市、区)、重点乡镇、种粮大户和粮食产业建设项目的扶持和奖励。各地要继续加大对农业资金的投入,加强农田水利、电力设施建设,继续重点抓好“515”防洪保安工程、强塘固房工程、标准渔港、生态公益林、农业气象设施建设,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完善粮食收购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基层干部与种粮大户参与的粮食定价办法,稳步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加强粮食产销合作,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健全粮食应急供应机制,增强粮食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9、加快现代农业功能区建设。要全面组织全市性的农业资源调查,在摸清各地资源状况的基础上,按照各地资源禀赋和传统产业特色,积极做好农业功能区的布局规划,把最优质的土地和最适应农业的用地固定下来,长期用于农业生产。在不改变农业生产用途的情况下,结合各地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各个农业功能区域范围、产业重点、重要配套设施和农业建设配套用地,允许功能区内留有一定比例的土地作为配套设施建设,其中粮食功能区留10%、经济作物功能区留5%。对不破坏耕作层的畜禽饲养、设施农业和农业生产配套用房、晒场的用地视同农业用地,经农业部门鉴定批准后,报国土资源部门备案。支持和鼓励在农业功能区内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培育种养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股份开发公司等经营主体,完善功能区内的产业链,建立包括种子种苗、农产品深精加工、储存运输、安全检测等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使农业功能区成为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农业发展的示范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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