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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3、目标任务。到2012年,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基本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明显优化,县域经济实力更加壮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居民均等享有良好的教育机会、医疗服务和养老保险等,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人居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1000元,7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人均收入达到4500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民民主权利有效保障,农村社会管理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0000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大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4、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坚持在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和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以提高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目标,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民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各地对外出经商务工、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承包权的农民,要通过村集体返租倒包、农户转包经营权等形式,使土地向经营大户集中。对已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稳定从事二三产业、自愿永久放弃承包经营权的农户,经批准统一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畴,或一次性给予补偿,并免费安排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转出户保费或补偿金由县(市、区)政府和村集体分担,承包经营权收归村集体统一经营或流转。鼓励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工商企业、大中专毕业生承包土地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对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大户,各地要制定优惠政策予以扶持。鼓励农民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对依法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流转。加快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设,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统一制定流转合同文本,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尽量减少农户之间不稳定的转包行为。切实加强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和指导,帮助经营大户做好土地置换工作,尽可能做到连片集中便于耕种,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要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指导中心。

  5、积极开展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整理和置换。要以盘活农村土地存量资源和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为目标,探索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有效途径,促进农民住房和宅基地增值。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全市要在2012年前基本完成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民住宅,允许在全市范围内的各金融机构抵押。各地要结合村庄整治和新社区建设,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工作,加大农村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农村宅基地复垦和标准农田建设补助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提高50%,耕地开垦费的70%以上必须用于土地开发项目工程,并建立垦后耕地养护制度。整理复垦的土地指标应当优先留当地乡镇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村庄整治、标准厂房和下山脱贫小区建设等。旧村改造节余的农村宅基地征收为国有的,除上交规定的规费外,剩余的收益部分资金全部返回当地村用于新农村建设。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户宅基地置换流转,以及农村宅基地换城镇住房、换农村商品房试点,加快农村新社区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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