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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的通知
(陕发改产业〔2009〕45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级有关部门:
  全省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已报请省政府确认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关停淘汰工作,确保任务按期完成。
  一、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
  2009年全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是:
  行 业 企业数量(户) 淘汰落后产能(万千瓦、万吨)
  电 力        3 21.7万千瓦
  炼 铁        1 25
  水 泥        39 501.7
  焦 化        12 220
  电 石        2 3.3
  铁合金       11 23.72
  电解铝       1 0.65
  锌冶炼       1 1.5
  合 计       70 775.87万吨

  二、几点要求
  (一)尽快落实淘汰计划。各市要按照确定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制订关闭淘汰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依法限期关停、拆除设备,确保淘汰落后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督促检查。发改、财政、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在省内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搞好结构调整。要按照“关小上大、等量替代”和“立足于大、着眼于强、落脚于好”的原则,积极筹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在新的起点上促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和持续发展。对主动关停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在核准(或备案)拟建项目时优先予以考虑。
  (四)协调解决好淘汰中各种问题。各级政府要对淘汰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梳理,把工作做在前面,把措施落到实处。要解决好被淘汰企业的职工安置和资产处置等问题,维护社会稳定,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重要意义,为关停和淘汰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陕西省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表

  二OO九年四月二十日

  陕西省2009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计划表

  一、电力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淘汰产能(万千瓦)

建设

时间

淘汰设备型号和数量

淘汰时间

备  注

 

合 计

21.7

 

 

 

 

1

大唐韩城发电厂

13

1977

6.5万千瓦机组2台

2009

 

2

大唐略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7.5

1970

1974

5万千瓦机组1台

2.5万千瓦机组1台

2009

 

3

陕西蒲城电力实业公司(洛河电站)

1.2

1993

1.2万千瓦机组1台

2009

 


  二、炼铁企业

序号

企业名称

淘汰产能(万吨)

建设

时间

淘汰设备型号和数量

淘汰时间

备  注

1

陕西龙钢集团

25

1990

20吨转炉1座

  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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