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非税收入征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各项收入,做到依法依规足额征收。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并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提取社保基金和供暖基金等政府统筹基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预算外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在执行中实现非税收入超收的部门,在符合预算安排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安排必要的支出;对非税收入短收的部门,视财力情况压缩专项支出。
4.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专项资金支持。要抓住中央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认真研究国家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增长的财政政策,找准政策切入点,主动对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
三、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财政支出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倡导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努力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1.保障重点支出。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兼顾,有保有压,在落实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法定支出等基本要求的同时,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做好保经济增长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2.严格预算执行刚性。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各部门预算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办理追加支出。特殊事项必须追加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在规范津贴补贴后,不能以各种名义发放其他奖金等支出。
3.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实现行政经费支出“零增长”。一是加强各类会议、研讨、纪念、庆典、评比、培训等活动经费的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无会日”制度和会议审批制度,缩减会议数量和规模,提倡开小会和电视电话会议。三类(即部门或系统内部的)会议及庆典、学习、调研考察、内部职工培训、联谊、课题研究、考核评比、表彰等经费在部门公用经费中解决,财政不再安排专项经费。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公务接待要从简,不得超标准。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二是加强各项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2010年底前,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土地资源,严禁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和装修;不准以建业务楼等名义新建、改建办公楼,不准以正常维修、修缮名义进行超标准高档装修办公楼。原则上暂停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车辆购置,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减少油耗,降低维修费用。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三是加强公款出国(境)支出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禁止以访问、学习、考察、培训等名义组织公派团组通过旅行社出国(境),禁止安排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关系单位人员参团出访,禁止搭车照顾出访。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四是加强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支出管理。党政机关信息化项目建设应充分利用政府现有信息网络平台和软硬件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系统开发应重视数据、接口、流程处理的标准化,以利于今后系统的有序扩展,以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网络租线费应组织统一进行政府采购,降低网络运行成本。五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将不属于政府办的职能分离出来,减轻财政压力。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实行人员编制总量冻结,原则上不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对因收费项目取消或停征导致职能萎缩或取消的单位,相关部门应加快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