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地税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农委、交通局、环保局、文化局、审计局、监察局、物价局、公安局、信访局、法制办,振安区政府、宽甸县政府、凤城市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张杰先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与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与省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请示以及开工、投资计划下达等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占土地的核量、确权、土地组卷报批,减免收费的申报等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征占林地的核量、确权、林地设计及林地组卷报批及减免收费的报批等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三湾项目的有关规划事宜。
市财政局: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
市地税局:负责三湾工程涉税事宜,包括按规定予以减免税的申办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负责三湾工程移民涉及到的社会保障等事宜。
市农委:负责移民安置规划中生产安置措施的监督和实施。
市交通局:负责三湾工程专项设施改、复建中公路部分的设计、实施及工程建设中涉及交通的事宜。
市环保局:负责工程建设期涉及环保的事宜。
市文化局:负责三湾工程涉及文物保护有关事宜。
市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相关审计及监察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涉及动迁补偿物价的指导监督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工程建设期建设区域的社会稳定;处理各种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
市信访局、市法制办:负责接待、处理三湾工程涉及的群众上访事宜。
振安区政府、宽甸县政府、凤城市政府:为三湾工程征地动迁补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核量、确权、动迁补偿协议签订、地上地下附着物的动迁以及其他需协调的事项。
四、丹东市鸭绿江大桥筹备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赵连生 市长
常务副组长:于怀乐 市人大副主任
副 组 长:王力威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外事办,丹东军分区,市交通局、发改委、财政局、外经贸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事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外事办主任杨培毅兼任。
五、丹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