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业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辽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战略实施及新城区建设三大机遇,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改造提升消费性服务业,稳步推进与民生相关的社会各项事业,逐步把服务业打造成地区经济的骨干和支柱产业,实现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拉动社会内需,提高服务业对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份额。
(二)基本原则。
1.转变方式、提升质量。针对当前我市服务业总体滞后、层次偏低的实际,要在寻求量的增长的同时更注重质的提升,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着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运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总体水平。
2.产业互动、优化结构。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和支撑,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又为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创造条件,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服务业在二、三产业互动中实现快速发展,实现质和量的共同提升。
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市场为导向,以满足需要为目标,遵循服务业发展的规律,强化政府对服务业发展的宏观引导,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和扶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服务业效率,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4.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充分发挥我市良好的区位条件、丰富的港口资源、完备的制造业体系、灵活的经济制度等优势,结合服务业实际情况,分类指导,明确重点,突出个性化和综合竞争力的培育,积极扶持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潜力产业的发展。
5.双管齐下、四化带动。既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又要培育发展现代服务业;既要优化改造消费性服务业,又要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市场化做大服务业规模、以国际化提升服务业能级、以信息化提高服务业水平、以法治化优化服务业环境。
6.空间集聚、合理布局。根据现实基础和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强化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的空间约束,促进服务业的空间集聚。明确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形成配置合理、功能清晰、相对集中的服务业空间组织形态。
(三)发展目标。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08〕11号)所确定的今后5年全省服务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到2012年,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目标确定如下:
--服务业增加值达到468亿元,年递增20%;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5年累计1280亿元,年递增30%;
--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32万人,年递增5%;
--服务业占GDP比重达到45%。
四、服务业发展布局
以东北东部为腹地,以港口为依托,以公路干线、高速公路、客运专线、城市轻轨及两港立体交通网络为纽带;以老城区为依托,新城区为牵动;与周边地区联动,利用地缘资源优势,打造以边境生态旅游、现代物流、口岸贸易、产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态为核心产业的东北东部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重点培育“二个核心区”(新老城区),“三个中心”(商务会展、产业研发、影视外景),“五个区域”(边境旅游、现代物流、软件及动漫、口岸商贸及保税、金融商务),初步建立形成丹东市现代服务业基本框架和雏形。
(一)二个核心区。
1.新城区。以新的观念、新的思路、新的创意规划建设丹东新城区,使港口向国际延伸,城市向海洋靠近,逐步实现港城一体,港城联动。新城区发展重点定位于现代服务业,主要发展现代商业、商务办公、文化休闲、行政办公、边贸服务等产业。同时,结合边境通道的建设积极发展桥头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摆布现代物流管理、边境贸易、商务服务、企业综合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产业聚集区。
2.老城区。重新调整和改善老城区城市及产业布局,整合和梳理现有传统服务业功能区。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对传统服务业进行功能性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服务功能和层次。以丰富业态,提升档次为主要目标,重点发展商业及餐饮服务、旅游、产业研发、边贸服务、旅游、养老托老、康复休养等产业。
(二)三个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