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丹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编制和实施《规划》,是全面提升我市服务业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研究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有关措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丹东市服务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丹东市服务业发展,确定今后服务业总体发展目标,根据辽宁省服务业发展规划,结合丹东地区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服务业发展基本现状
(一)基本现状。
近5年来,我市服务业在经济总量、内部结构、吸纳就业、拉动增长及服务社会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并初步构筑起比较完整的服务业发展体系,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的骨干增长点。
1.总量规模不断扩大。2003-2007年5年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由103.9亿元增加到 188.2 亿元,居全省第7 位。服务业增加值累计增长90 %,年递增13.7%,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40.6%,居全省第4位,有力地推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服务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产业地位不断提升。
2.产业层次逐步提升。我市已基本形成比较完整的服务业发展体系。2007年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及邮政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教育等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旅游业、信息传输、现代物流、科研和技术服务业、科教文卫体、社区服务业等新兴行业正在迅速崛起,占整个服务业比重5年提升了近3个百分点,成为我市服务业中的潜在支柱行业。
3.构成劳动就业主渠道。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22.7%。5年间服务业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占全社会比重比2003年提升了5.7个百分点,职工平均工资达到21505元,超过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5.1 %。服务业已经成为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蓄水池,在促进社会稳定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服务业贡献显著。2007年,我市服务业的产业贡献率达到38.3 %,产业拉动率达到7.8%。服务业对地方税收贡献达到18.9亿元,占地方税收总额的41%,已经成为地方税收的最主要来源。服务业投资占全市比重在3个产业中一直占据半壁江山,近3年来,分别达到51.5%、53.4%、53.9%,分别高出二产3.5、7.8、7.5个百分点,高出一产50、52.6、53.2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我市服务业虽然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从总体要求看,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仍难以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产业结构有待于优化。我市服务业产业结构仍然是以批零商贸、交通运输及邮政业、金融保险等传统服务行业为主,呈现出传统行业比重过大、新兴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的局面。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明显滞后,尤其是生产资料供应、仓储物流、科技研发等生产性公共服务业非常薄弱。
2.开放程度有待于深化。我市服务业整体开放程度不高,利用外资比重偏小,行业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市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占总量不到37%。在服务领域的若干行业,要素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还未建立,行业垄断和市场准入限制现象仍然存在。
3.人才素质有待于增强。专业人才的存量与增量都不适应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尤其是现代物流、社区服务、信息产业、软件动漫、创意、研发设计、国际商务、中介咨询、网络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专门人才匮乏。服务业人才的培养也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引进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方面的力度不够,致使高层次专业人才短缺的现象比较严重。
4.发展环境有待于改善。我市服务业发展尚存在行政审批管理部门偏多、程序偏繁、缺少扶持、行业歧视的现象,削弱了域内外资本、人才、技术进入我市服务业领域的吸引力,也成为制约我市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