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汽车市场。
1.采取有力措施,遏制汽车产销下滑势头,确保2009年稳定增长。在汽车购买、使用、报废更新等环节,认真落实国家汽车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政策措施,清理取消各种不利于小排量汽车发展的规定,通过税收等经济手段引导增加小排量汽车消费。2.发展现代汽车服务业。加快发展汽车文化产业、生产性物流、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消费信贷、汽车报废回收等服务业,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建立健全售后服务网络,在汽车购买、使用、维修、报废、更新等方面确保收费合理,投诉渠道畅通,完善售后市场方面的法规政策和配套标准,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服务业水平。
四、强化政策措施
(一)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抓住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汽车工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汽车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坚持以产权为纽带,以产品为主线,以规模经济为目的,推进汽车企业的兼并重组。在尊重市场规律和双方合作意愿的前提下,政府要为企业重组创造有利条件。
(二)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符合产品结构调整的重点项目,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研发、车用发动机升级、先进变速器研发及产业化、关键零部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进行国际认证,支持企业利用信息化手段和ERP(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简化重点项目审批程序,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抓住国家增加投资的机遇,争取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用足用好各项政策,在一批重点项目上实现突破。以增量投入促存量调整,围绕汽车工业基地和产业聚集区建设,培植产业集群,引导理性投资,遏制盲目扩张产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加大财税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对我省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在信贷资金和担保上给予有力支持,促进汽车工业平稳较快发展。金融机构要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为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和信用担保,扩大买方信贷融资规模,保证生产经营资金链衔接。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国家的各项政策落实好。积极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推动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对国家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各级政府要创新融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并落实好国家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