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产业集中度较低。为适应全球钢铁行业的发展趋势,推动山东钢铁产业由大变强,我省按照“资产重组、淘汰落后、调整布局、提升档次”的方针,组建成立了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山东钢铁集团粗钢产能仅占全省的40%左右,与《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鲁政发〔2007〕83号)中提出的占70%的目标有很大差距。我省钢铁产业集中度低,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和企业竞争力不强,难以形成对产品市场以及原料资源的控制力和定价权。加快解决制约我省钢铁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既是我省钢铁产业走出困境的根本途径,更是振兴我省钢铁产业的必由之路。
(二)发展趋势。2005年7月,我国颁布实施《国家
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和促进我国钢铁产业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为防风险、保稳定、调结构、促增长,国家及时出台了《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和调整振兴规划的引领下,我国钢铁产业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是钢铁产能向沿海转移步伐继续加快。在近年已基本建成的鞍钢鲅鱼圈、首钢曹妃甸钢铁基地的基础上,国家钢铁调整振兴规划又明确提出适时建设湛江、防城港沿海钢铁精品基地,推动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同时,明确提出实施北京、广州、杭州、合肥等城市钢厂搬迁项目,统筹研究推进抚顺、青岛、重庆、石家庄等城市钢厂搬迁。未来3年内,我国钢铁产业将加快由内陆和中心城市向沿海转移,形成新的发展格局。
二是钢铁企业联合重组趋势更加明显。我国钢铁产业国际竞争力不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产业分散、集中度低。国家钢铁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出支持并推进以特大型钢铁企业为龙头的跨省市、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形成几个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钢铁集团,若干个1000-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集团。未来3年内,钢铁企业联合重组将成为钢铁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向。
三是总量控制、淘汰落后、节能减排力度持续加大。国家钢铁调整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新增产能要与淘汰落后结合,进一步提高淘汰落后标准。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结合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炼钢产能;实现钢铁行业技术经济指标的全面提升,吨钢综合能耗降到620千克标煤以下、吨钢耗新水降到5吨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