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鲁政发〔2009〕4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钢铁工业是我省国民经济的骨干优势产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当前,我省钢铁工业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制定并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国家《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积极应对危机,推进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对于保持我省钢铁工业稳定增长、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大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积极推进产业重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保我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3年目标的实现。
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省经贸委另行印发,请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2009-2011年)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我省骨干优势产业,涉及面广,关联度大,拉动力强,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2008年下半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迅速向实体经济蔓延,我国钢铁行业成为受其影响最严重的行业之一,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为贯彻落实国家《
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应对危机,克服困难,推进我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产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产业振兴,特制定本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