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三)大力开拓市场。引导企业抓住金融危机带来的市场格局调整机遇,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加大中东、东南亚、俄罗斯、巴西及东欧、北非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国际市场份额。抓住国家发展运输业及淘汰老旧船舶的机遇,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研发生产适销对路产品,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适应国际航运市场发展要求,积极开辟修船市场,增强高技术、高附加值的修理及改装能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四)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指导意见,建立以设计为先导、总装造船为核心、中间产品为导向的现代造船模式。推进总装化造船、数字化造船和精细化管理,推广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和适用技术,优化生产设计和作业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控制造船成本,消化手持订单,实现按期交船。

  (五)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造船企业及配套企业上市发展,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与世界知名大企业集团、研发设计机构、有关高校联合建立行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打造产学研联盟。鼓励外商投资建设船舶设计研发中心,承接船舶设计及制造服务外包业务。引导企业采用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发挥高校和科研单位积极性,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和产学研联合,建设高素质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应积极贯彻国家货币政策,扩大信贷规模,拓宽资金渠道,为骨干企业提供投资信贷支持。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4号),完善在建船舶抵押融资机制,确保企业资金供应。减免在建船舶抵押评估费,减轻企业负担。探索开展船坞、船台、龙门吊等大型设备和海域使用权抵押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七)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认真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充分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强化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把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研究制定财税配套政策和税收管理措施,促进行业调整振兴。二是积极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大力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着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大力支持节能减排、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对国家确定的重点支持项目,各级政府要创新资金筹集方式,调整资金支出结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四是切实落实国家新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转型税收政策。五是继续用好奖励补贴资金,促进企业技改、新产品研发、节能减排、配套认证、校企合作、人才实训基地建设、园区及协作配套中心基础建设等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