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2009]65号)
各市、州及各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2009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2009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四川省建设厅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
四川省2009年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的重要机遇,加强工程实施阶段计价行为的监管,全面推动我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于2008年12月1日施行,该《规范》对于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使该规范在我省顺利推行,各地要采取各种形式,认真学习和宣传该《规范》,在工程建设实施阶段认真贯彻执行该《规范》。
二、积极宣传“09”清单计价定额,认真贯彻落实“09”清单计价定额
为配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在我省的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发布了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为使“09”清单计价定额正确地贯彻落实,各地要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09”清单计价定额。省造价总站在3月份对该定额进行交底培训,同时,要以贯彻“09”清单计价定额为契机,加强工程实施阶段计价行为的监管。
三、认真抓好全国《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的宣贯工作
全国《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已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要配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做好全国范围内的宣贯和交底工作,同时,要做好该《定额》在我省的宣贯和交底工作,推动该定额在我省施工企业顺利实施。
四、做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部分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