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09〕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日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就加快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市成立太原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负责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兼并重组方案及兼并重组主体企业与被兼并重组企业签定的重组协议进行初审、上报。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兵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第一副组长:王建生 (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王宇魁 (市长助理)
副 组 长:任晓峰 (市监察局局长)
张宝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梁争平 (市财政局局长)
孙 傈 (市发改委主任)
赵利明 (市国资委主任)
王拴成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市工商局局长)
潘福官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太原分局局长)
梁丽明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常 青 (小店区区长)
韦和平 (杏花岭区区长)
张齐山 (万柏林区区长)
冯 霞 (晋源区区长)
李文清 (古交市市长)
张 强 (清徐县县长)
薛东晓 (阳曲县县长)
张秀武 (娄烦县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