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9〕4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十二日
陕西省200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全面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和我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提出2009年我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9年的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称《纲要》)和《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以下称《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为中心,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和《
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以下称《监督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强化民主科学决策,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行为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学法考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政府都要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建立专题法制讲座制度,结合新法颁布、行政管理中遇到的重大法律问题,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法制讲座;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试制度,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的集中培训考试;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按照《决定》的要求,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细化行政决策步骤,逐步建立和完善听取意见、听证论证、公众参与、法律审查、集体讨论、实施情况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的程序制度,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