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培训教材
由市经济信息化委统一组织开发、编写符合农村特点的培训教材。各培训点应在开班前按照培训人数向区县信息委申领培训教材。各区县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参照上述培训内容修订完善培训教材。
4.培训点
培训任务由经过认定的“‘千村万户’农村信息化培训点”承担。2009年新增的培训点须经区县认定后,报市信息化培训协会备案。各类培训对象原则上在就近的培训点参加培训;个别地区出行不便的,可向市信息化培训协会申请安排“信息大篷车”开展培训。
5.培训管理
每个培训班应配备1名培训教师、若干名辅导人员和1名班主任。培训教师负责讲授培训内容;辅导人员负责课堂辅导;班主任负责学员考勤、维护教学秩序、组织考核,并及时将审核后的学员信息录入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6.考核和发证
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后,由各培训点组织参加市统一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教委、市妇联联合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二)信息化宣传普及
1.宣传普及对象
上述10个区县的农村居民。
2.宣传普及内容
向农村居民介绍电脑、互联网、手机等方面的知识,引导他们认识互联网,感受信息化,提高信息化意识。
3.宣传普及形式
2009年,除了继续采用“信息大篷车”、“信息小篷车”进村、进厂等方式,组织农村居民观看信息化知识宣传教育片、参加体验活动、阅读普及读本之外,还可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区县、乡镇组织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信息化宣传普及,也可利用上海白玉兰远程网,组织农村居民观看宣传教育片。
4.宣传普及材料
由市有关部门统一制作宣传教育片,设计体验活动,编写普及读本。
(三)行政村网站建设
根据市统一要求,为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网站。各行政村应落实专人(即村信息化带头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具体建设要求另行发文。
(四)村信息化带头人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巩固农村信息化培训普及工程的工作成效,在每个行政村设立1名村信息化带头人。村信息化带头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负责行政村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帮助村民通过网络收集农业科技信息,收集和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负责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电脑、“农民一点通”等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提供使用指导;帮助村民了解和学习信息化知识。
村信息化带头人原则上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掌握信息化基本知识,具有较熟练的电脑应用操作能力,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在行政村现有的村干部或村信息员中选拔产生。市有关部门将对村信息化带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在年底对村信息化带头人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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