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31号)和《
四川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28号)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混合制消防队伍工作,逐步增加消防文职人员岗位,提高文职人员比例,探索和推广保(安)消(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城乡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各区县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5〕36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公安消防部队装备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消防装备设施建设。2009年,特勤消防站要投入使用。
三、强化和创新火灾防控手段,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一)大力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全力做好以建国60周年消防保卫为重点的重大活动、时节和领域的消防保卫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深入扎实地开展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综合楼、商住楼和建筑消防设施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积极开展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国庆消防安全保卫“百日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建国60周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挂牌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市政府挂牌督办的自贡市体育中心体育馆重大火灾隐患在2009年内要整改销案。
(二)强化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歌舞娱乐等极易诱发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行业标准和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切实按照省上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人员密集场所和4A级旅游景区消防管理达标活动。
(三)推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要按照
《消防法》的要求,大力培育和加强社会消防中介服务工作。要创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资质、资格行业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建立行业诚信体系,规范执业行为;促进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和规范消防技术服务中介组织,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消防设施维护、火灾风险评估、电气防火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职能,为保障公共消防安全提供社会技术服务支撑。要积极鼓励、引导、推行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最大限度地控制或转移火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