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中介(技术)机构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自府办函〔2009〕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按照省、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抓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为确保中介(技术)机构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为全市推进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中介(技术)服务,现就进一步规范中介(技术)机构服务项目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促进中介(技术)机构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中介(技术)机构的监管力度,制定了《自贡市中介机构失信行为惩戒暂行办法》(自纪发〔2008〕57号)、《自贡市中介机构服务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自中介办发〔2008〕10号),使中介(技术)机构的执业行为不断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中介服务业得到进一步发展,但在一些领域仍存在中介(技术)机构垄断执业、行政依附性强、服务时效较长、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影响了项目报件工作。各级、各部门对规范中介(技术)机构服务项目建设事项的重要性要有深刻认识,坚持依法合规、操作规范、精简高效、收费合理的原则,切实抓好规范中介(技术)机构服务项目建设事项的各项工作,避免发生中介(技术)机构影响服务项目推进的现象,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推进。
二、压缩时限,确保中介(技术)机构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服务
(一)全面压缩时限,实行限时办结制。按照“大抓项目、多上项目、快建项目”的要求,在原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对中介(技术)机构服务项目建设事项实行限时办结制,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时限规定的,办结时限必须压缩在规定时限的50%以内;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按照高效、优质、便民的原则,根据情况确定时限,要在限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或答复,压缩后的办理时限从接件当日起计算。
(二)实行承诺办结制。对中介(技术)机构服务项目建设事项实行承诺办结制,按照《自贡市中介(技术)服务项目建设事项时限列表》(详见附件)规定的承诺时限办结,承诺时限内办结率必须达到99%。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的,中介(技术)机构要征得业主的同意,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签订执业合同,并出具《承诺件受理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