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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具体负责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工作,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协调落实煤矿塌陷区和压煤村庄搬迁资金;财政部门按照年度计划负责安排专项资金,做好对上争取工作;规划部门要做好县域村镇布局体系规划、农村住房与危房改造规划和村庄(社区)建设详细规划的编制;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解决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和复垦;经贸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工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农房建设;教育部门要做好农村中小学的规划布点,整合教育资源,将财力物力向农村中小学集中,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监察、审计部门负责资金的审计监督监察,及时查处违纪行为;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认定、扶助资金安排、农村残疾人住房救助、农村敬老院扩建、发动社会捐助等工作;交通部门要继续抓好公路和客车“村村通”,实施村村通公路向村内延伸,推进农村交通事业发展;电力、通讯、广电等部门对农村村庄改建为集中居住区的,要执行国家扶持农村发展的有关政策,做好集中居住区内的电力、电信、广电设施投资和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和扶贫开发;水利渔业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负责库区、黄河滩区村庄搬迁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合作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金融部门负责为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提供信贷支持。

  (三)强化宣传,积极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泰安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泰安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李洪峰  (市长)

  副组长:
  彭 华  (副市长)
  宋 鲁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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