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浙安委办〔2009〕27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办制定了“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我省也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安委办的要求,制定我省“三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意见。为了各地对“三项行动”工作早做安排,现将国务院安委办《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7号)、《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即将下达的我省“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意见,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