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整体推进。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来抓,加大宣传推动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增强达标信心,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建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顺利开展。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企业,区别不同行业特点,搞好分类指导和监督,扎扎实实地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上台阶。
(三)搞好服务,抓好落实。要按照国家、省及行业标准和《本溪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本溪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采取抓住重点、全面推进的方法引导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照实施,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跟踪掌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二是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和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附件:
本溪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
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
按照《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辽煤监管〔2006〕17号)执行。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
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AQ20071-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2-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山实施指南》(AQ2007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尾矿库实施指南》(AQ20074-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小型露天采石场实施指南》(AQ20075-2006)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