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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枣庄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

  2011年,其余高中学校全部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09年,全市省级规范化学校率先达到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到20%。19所学校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
  2010年,各区(市)市级规范化学校的70%达到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全市学校标准化建设合格率达到60%。30所学校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
  2011年,全市80%的学校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其中城区学校达到85%,农村中心中学和中心小学达到95%。33所学校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
  2012年,全市60%的学校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水平,10%的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中小学校内部设施建设。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要求,抓好危房改造和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等建设,切实改善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师队伍的补充优化机制,实施“校校新进一名大学生”计划,吸纳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落实区(市)教育部门对农村教师编制的统筹管理,逐步使农村学校师资在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配备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三)落实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提高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抓好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城市基础设施教育配套费征收,拓宽经费来源,逐年提高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开全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学校评价体系。
  五、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发展规划,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各级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相关政策,落实配套资金等。教育部门要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发改、财政、人事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全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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