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枣庄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9]3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枣庄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发展规划(2009-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十二日
枣庄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发展规划(2009-2012年)
(枣庄市教育局)
为适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办学水平,推动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培育优质教育资源,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加快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各区(市)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认真制定本地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做到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与正在实施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和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等相结合,统筹规划,分类推进,分步实施。
(二)坚持均衡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全市中小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实施标准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适度提高建设标准。
(三)坚持突出重点、消除薄弱的原则。以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建设为重点,提升农村学校现代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任务目标
力争到2012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标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实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符合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
(一)高中学校。
2009年,枣庄一中、枣庄二中、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等学校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
2010年,枣庄三中、枣庄五中、枣庄十八中、滕州善国中学等学校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并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