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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促进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若干意见

  (三)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有序发展。加快培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挥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重要作用。探索介入土地流转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方式,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秩序。

  三、实施品牌兴农战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一)大力推广品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户的新型农产品生产营销模式,以品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支持和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申请商标注册,创自主品牌。

  (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品牌战略,积极争创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驰名商标,并致力于品牌农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生产,稳定和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做大做强品牌农产品。

  (三)运用和推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发掘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业资源,打造农产品区域品牌,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传统特色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拓宽农产品流通空间,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

  (一)探索建立新农村服务站。各地要在建立订单农业指导站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联合乡镇政府和农业等部门,整合和提升指导服务职能,探索建立综合性的新农村服务站,全方位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为辖区广大农户提供合同帮农、品牌富农和市场活农等工商涉农服务工作。

  (二)促进农批市场提升发展。要按照“以管助办、以管促兴”的思路,推进农批市场的改造提升步伐,使之成为批发中转、物流配送、集中采购、跨区域贸易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的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三)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各地要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小菜场规范整治与改造升级,在改善市场硬件设施,解决“脏、乱、差、湿”问题的同时,积极引进品牌农产品,实现品牌农产品的连锁配送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农贸市场的挂钩直销,以提高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五、完善消费维权机制,维护农村食品安全

  (一)建立农村基层消费维权组织。要把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与责任区监管相结合,与完善12315基层网络组织相结合,在维权联络站(点)在每个行政村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查漏补缺。继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点)的规范化建设,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作为农村消费维权的处置标准,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就地化解消费纠纷。加强培训和指导,努力发挥维权联络站和联络员作用,倡导约谈和自行和解制度,促进提高消费纠纷和解率,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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