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健全市场运行监测信息直报系统,加强对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和重点流通企业的监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数据采集、运行分析、市场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作用,建立重要消费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预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并提出建议。
(二十一)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进一步充实省级猪肉储备,扩大活体储备规模,建立冻肉储备,使猪肉储备达到城镇居民7天消费量(人均每天二两)的标准。落实粮食、食用油储备制度,并依托重点流通企业建立小包装粮油储备,使粮油储备总量能够满足10天以上的市场供应。研究建立商业代储制度,支持重点流通企业、应急联系企业保持适当商业库存,完善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协调国家有关部门加快在皖中央直属储备冷库建设,扩大储备规模,保障应急需要。
(二十二)强化市场应急调控。完善各级市场供应应急调控预案,密切关注市场供求变化,建立应急调控反应机制,健全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进出口调剂等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八、加强市场监督管理,保障消费安全
(二十三)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加强流通领域诚信建设,深入开展“诚信兴商”、“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等创建活动,做好商贸行业“青年文明号”的推荐和考核,逐步建立流通领域信用体系。推广使用商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取消对供应商的不合理收费,促进零供双方公平交易。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区封锁,保障商品自由流通。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消费。
(二十四)狠抓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深入贯彻《
食品安全法》,完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和督促流通企业建立健全协议准入、经销商管理、索证索票、购销台账、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实施“放心酒”工程,严格执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制度和随附单制度,实现酒类流通溯源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