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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皖政办〔2009〕2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流通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在连接产需、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拉动经济增长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进一步加深、外部需求大幅萎缩的情况下,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已成为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重视和加强流通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发展现代流通业,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努力扩大农村消费

  (二)加强连锁农家店建设。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扩大农家店覆盖面,拓展农家店经营范围,鼓励“一网多用”,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提升连锁运营配送率和管理水平,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在巩固提高全省已建17000家连锁农家店、290个配送中心的基础上,两年内再新建改造8000家以上农家店和100个左右农村商品配送中心,覆盖所有乡镇和60%以上的行政村,商品配送率达50%以上,其中2009年新建改造4000家农家店、50个配送中心,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三)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双百”市场工程,推进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企业进入国家支持范围。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在30个左右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加工配送、冷链物流、检验检测、电子结算、质量可追溯等项目建设,提升市场管理水平。支持建设一批综合性、区域性、管理规范的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县城农贸市场改造,改善交易条件。推动“农超对接”,支持重点流通企业培育直采基地,建立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农产品全程检验监测体系和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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