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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及其备案程序的通知

  1、圈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的此栏不填。
  2、监测项目:填写具体的内容如布氏杆菌病监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
  3、监测单位:填写实施监测的单位名称,如:某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自行监测的填写自检。企业委托社会检测机构监测的填写受委托机构的名称。
  4、监测结果:填写具体的监测结果,如阴性、阳性、抗体效价数等。
  5、处理情况:填写针对监测结果对畜禽采取的处理方法。如针对结核病监测阳性牛的处理情况,可填写为对阳性牛全部予以扑杀。针对抗体效价低于正常保护水平,可填写为对畜禽进行重新免疫。
  (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日期

数量

处理或死亡原因

畜禽标识编码

处理方法

处理单位

(或责任人)

备注

       
       
       
       

  1、日期:填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日期。
  2、数量:填写同批次处理的病死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
  3、处理或死亡原因:填写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原因,如染疫、正常死亡、死因不明等。
  4、畜禽标识编码:填写15位畜禽标识编码中的标识顺序号,按批次统一填写。猪、牛、羊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此栏不填。
  5、处理方法:填写《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6、处理单位:委托无害化处理场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填写处理单位名称;由本厂自行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由实施无害化处理的人员签字

  种畜个体养殖档案

  标识编码:

品种名称

 

个体编号

 

性别

 

出生日期

 

母号

 

父号

 

种畜场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

 

种畜调运记录

调运日期

调出地(场)

调入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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