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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及其备案程序的通知

  注: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的此栏不填。
  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
  (四)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开始使用

时 间

投入产品

名 称

生产厂家

批号/

加工日期

用 量

停止使用

时 间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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