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汕府〔2009〕7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和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十二届4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将《鳌鱼舞》等8个项目列入我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附件:汕头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汕头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类别
| 编码
| 项目名称
| 保护单位
| 主管部门
|
传统舞蹈
| Ⅲ
| 鳌鱼舞
| 澄海区莲上镇
永新村委会
| 澄海区
文广新局
|
曲艺
| Ⅴ
| 潮州歌册
| 汕头市群众艺术馆
| 市文广新局
|
传统美术
| Ⅶ
| 陶瓷微书
| 汕头市群众艺术馆
| 市文广新局
|
传统医药
| Ⅸ
| 太安堂中医药文化
| 广东太安堂有限公司
| 广东太安堂集团公司
|
习
俗
| Ⅹ
| 潮汕工夫茶
| 汕头市群众艺术馆
| 市文广新局
|
街路棚
| 潮阳区贵屿镇街路棚理事会
| 潮阳区贵屿镇政府
|
后宅元宵渔灯赛会
| 南澳县文化馆
| 南澳县文广新局
|
楹联习俗
| 濠江区文化馆
| 濠江区文广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