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9〕89号)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3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非居民税收管理是国际税务管理事项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今年国际税收管理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32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确保全市地税系统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注重宣传,强化征管
非居民税收管理涉及面越来越宽,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和纳税人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辅导。要切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加强税收管理,提高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