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粮食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2009年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全市粮食行业要在近几年学习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结合首都粮食流通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首都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不断创新宣传方式,继续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力争贯彻落实《条例》推向新高度。
  (四)加强行政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一是要加大行政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高首都粮食流通行业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依法管粮。二是要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两个《条例》和《北京市储备粮管理办法》,为粮食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首都粮食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服务群众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四是以服务于“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加强首都粮食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首都经济又快又好发展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五是加强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按照《粮食行政复议办法》、《粮食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畅通渠道,让群众了解、信任行政复议,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二、坚持分类指导,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入贯彻全国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决议,全面落实北京市粮食行业“五五”普法规划,切实抓好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
  (二)重点开展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把法制学习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今年市粮食局机关准备进行两次法制培训,各区县也要制定机关学法用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和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