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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函技术〔2009〕5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长乐市人民政府、福安市人民政府,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根据省委省政府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总体部署,从2009年开始省经贸委将面向我省传统以及重点产业集群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工作。为做好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工作,有效提升我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实现我省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工作主要内容
  针对我省受国际市场变化影响大、急需转型升级的重点产业集群,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诊断辅导工作。通过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或委托境内外有权威的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对我省行业或产业集群中的重点骨干企业进行技术提升的诊断,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企业在产品开发、工艺优化、装备改造、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建议,辅导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通过技术提升达到转型升级,以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突破困难赢得先机。
  二、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组织机构
  省经贸委负责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的指导工作。各行业协会具体承担实施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工作,相关地方人民政府配合行业协会实施企业技术提升诊断工作。行业协会(需要地方配合的要商地方政府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提出诊断辅导的专业领域,确定诊断辅导示范企业的名单,提出诊断辅导的标准,具体实施诊断辅导方案,负责与高校和科研单位专家机构以及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联系,确定专家组成。
  三、企业技术诊断辅导专家组
  企业技术诊断辅导专家组由具体承担实施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工作的有关行业协会负责组建。有专家小组的行业协会可自行组织技术诊断辅导专家组,与相关地方政府经贸部门签订技术诊断辅导工作协议;没有专家小组的行业协会应有一家技术研究机构作为技术诊断辅导专家组的依托单位,并与其签订技术诊断辅导工作合作协议。
  四、第一批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行业及企业
  企业技术提升诊断辅导对象由相关行业协会提出。各行业协会(需要地方配合的要商地方政府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与企业联系并确定第一批诊断辅导的企业名单(每个领域至少10家),组织专家诊断辅导组,具体实施诊断辅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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